第005章 林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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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裴是這條巷弄,甚至整個這個小鎮上的名人。他不僅行為斯文模樣俊秀,而且是最早走出這個小鎮的中考高考狀元,去了有名的大城市c市念書。而且畢業之後,還同朋友自己開公司做得有聲有色,成為了有名的大老板。最後還發展旅游業,帶動了整個小鎮的經濟發展。
笙歌前世跟著許多富商參加了不少的聚會,有一次偶爾在聚會上遇見了林裴。那時的林裴帥氣多金,又溫文有禮,前世的笙歌還想過傍上他,所以專門請偵探調查過一番。
不過調查之後發現林裴實在太潔身自愛,笙歌反而因為自身的原因,無法像對其他富商那樣,對林裴使那些迷惑手段了。那時的林裴對於笙歌來說,就如一汪清澈溫暖的水,讓她不忍往裏面扔進一點雜質。
“笙丫頭,怎麽了?”
笙歌從回憶之中回神,臉上揚起一點笑容,“林姨,我沒事兒,今天謝謝您。”
“哎,跟你林姨還客氣什麽!”笙歌的容貌完全繼承於母親,小小年紀已經出落的水靈精致。林姨越看越覺得的喜歡。這麽漂亮的丫頭,要是以後能給她當兒媳,那可就美了。
笙歌笑笑,不再說話,腦子裏又開始規劃以後要走的路。如果徹底跟李金他們鬧翻,也不是不能出去找零工養活自己,至多苦點。但是笙歌並沒有那麽做,因為她想讀書。
前世她初三上學期就離開了學校,很多該學習的知識都沒有學習到。以至於後來許多事情都不懂,連很多漢字都不認識。她要是想改變自己的人生,首先要改變的就是她自己。
林姨的家在巷弄的最裏面,地面更寬,便在外面用一些爛磚頭圍了一個小院兒。
小院的院墻上堆著厚厚的白雪,院門口的木門半開著。林姨拉著笙歌的手,推開門走了進去。
當他們都不再年少,卻依然輕狂的許多年以後,笙歌依然記得重生後,第一天來林姨家,看見林裴的情景。
林裴套著一件水藍色的棉服,衣服敞開著,裏面套了一件格子的毛線褂子和白色襯衣。白色襯衣領子規規矩矩的豎著,在毛線褂子的下擺露出了兩截小小的衣角。他穿了一條有點發白但很幹凈的牛仔褲,將一雙修長的長腿修飾的筆直完美。
林裴微墊著腳,正伸手用剪子去剪院子裏一顆桔子樹枝上掛著的黃橙橙的桔子。他的雙手白皙修長,輕輕拉著灰綠灰綠的桔子樹枝,讓平時再平常不過的樹枝也瞬間變得可愛而生動起來。
笙歌站在門口,看著劉海微微拂過眼簾,俊逸非凡的林裴,只覺得自己好似一不小心走進了名家筆下的水墨畫一般。
“哎裴子,你摘桔子咋也不曉得拿個框呢。”林姨說著,風風火火的走屋裏拿裝桔子的框去了。
林裴聽見聲音,轉頭看了過來。就看見一個穿著舊棉衣的少女站在白白的雪地裏,勾著嘴角沖他笑。靈動精致的小臉上,帶著他這時還看不太懂的覆雜情緒。
“裴哥哥。”笙歌笑瞇瞇的走到林裴身前,踮起腳尖,伸手挑起他的下巴,道:“你長得可真好看。”
林裴微微一楞,隨即哭笑不得。他這是被一個小姑娘給調戲了麽?
林裴已經十六歲,上高中了。眉目間雖然還有些稚氣,但也開始出挑的俊逸帥氣。他平時在學校也沒少接受女同學們暗送的菠菜,不過女同學害羞也只敢遠遠的偷看他,或者偷偷的往他桌兜裏塞信封和零食,還真沒哪個敢這麽大膽調戲他的。
林裴望著眼前身形瘦弱,看起來好似不過十二三歲的少女,回憶了一下才想起來,這好像是巷弄裏二號樓李叔叔家的女兒,叫……笙,對,李笙歌。
林裴初中就開始住校,即便回來也是待在家裏不出門,所以跟巷弄裏這些孩子並不熟悉。能記住笙歌的名字,還是因為一句詞。無心再續笙歌夢,掩重門,淺醉閑眠。
笙歌的眼角瞄到林姨過來的身影,立刻松開林裴的下巴,往後退了一步。不緊不慢的伸手在低矮的地方摘了一個橘子,慢條斯理的剝皮之後,掰了一小伴兒放進嘴裏。桔子很甜,還帶著點白雪的味道,很特別。
“林姨,你們家的桔子真甜。裴哥哥,你也償償。”說著掰了一半兒餵到林裴的嘴邊,小小的手指還好似無意一般輕輕撩過林裴溫潤的嘴唇。
如果說剛才還只是以為被調戲了,那現在林裴已經能確認,笙歌確實調戲他了。
“笙丫頭要喜歡,明兒個帶一點回去,反正這麽多,裴子從來也不吃,我和你林叔也吃不完。”林姨一邊說一邊將籃子放到林裴的腳邊,“裴子,你多摘點下來,明兒個讓笙丫頭帶回去吃。反正到時候結樹上也得給凍壞了。”
“林姨不用了,反正帶回去我肯定一個也吃不上,到時候還得連累你一起被念叨。我要是想吃桔子,就自己到你們家來吧。而且我有一些功課不明白,剛好裴哥哥在家,還能請教他呢。”
林姨本來就想讓笙歌做他們家的兒媳,自然高興笙歌多到他們家,多跟林裴接觸。
林姨一輩子沒有出過小鎮,沒什麽見識,也沒覺得讀書有多好。她的想法是,林裴高中畢業後就可以去廠子裏上班,到時候可不就得結媳婦生孩子麽。莫說這條巷弄,就是整個小鎮,也找不出一個比笙歌更好看的姑娘了。
“笙丫頭,那你就時常過來,天天過來更好。”
林裴哪能不知道他媽腦子裏在想什麽,微微蹙了一下眉頭,覺得有些無奈。
“我要是天天過來,林姨到時候可就該嫌棄我煩了。”笙歌一笑,側頭看向林裴,接著道:“而且裴哥哥恐怕也會煩我呢。”
這丫頭,人一點大,怎的那麽多的心思。看了一眼他媽瞪大的眼睛,林裴無奈一笑,道:“笙歌,歡迎你天天來我們家玩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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笙歌前世跟著許多富商參加了不少的聚會,有一次偶爾在聚會上遇見了林裴。那時的林裴帥氣多金,又溫文有禮,前世的笙歌還想過傍上他,所以專門請偵探調查過一番。
不過調查之後發現林裴實在太潔身自愛,笙歌反而因為自身的原因,無法像對其他富商那樣,對林裴使那些迷惑手段了。那時的林裴對於笙歌來說,就如一汪清澈溫暖的水,讓她不忍往裏面扔進一點雜質。
“笙丫頭,怎麽了?”
笙歌從回憶之中回神,臉上揚起一點笑容,“林姨,我沒事兒,今天謝謝您。”
“哎,跟你林姨還客氣什麽!”笙歌的容貌完全繼承於母親,小小年紀已經出落的水靈精致。林姨越看越覺得的喜歡。這麽漂亮的丫頭,要是以後能給她當兒媳,那可就美了。
笙歌笑笑,不再說話,腦子裏又開始規劃以後要走的路。如果徹底跟李金他們鬧翻,也不是不能出去找零工養活自己,至多苦點。但是笙歌並沒有那麽做,因為她想讀書。
前世她初三上學期就離開了學校,很多該學習的知識都沒有學習到。以至於後來許多事情都不懂,連很多漢字都不認識。她要是想改變自己的人生,首先要改變的就是她自己。
林姨的家在巷弄的最裏面,地面更寬,便在外面用一些爛磚頭圍了一個小院兒。
小院的院墻上堆著厚厚的白雪,院門口的木門半開著。林姨拉著笙歌的手,推開門走了進去。
當他們都不再年少,卻依然輕狂的許多年以後,笙歌依然記得重生後,第一天來林姨家,看見林裴的情景。
林裴套著一件水藍色的棉服,衣服敞開著,裏面套了一件格子的毛線褂子和白色襯衣。白色襯衣領子規規矩矩的豎著,在毛線褂子的下擺露出了兩截小小的衣角。他穿了一條有點發白但很幹凈的牛仔褲,將一雙修長的長腿修飾的筆直完美。
林裴微墊著腳,正伸手用剪子去剪院子裏一顆桔子樹枝上掛著的黃橙橙的桔子。他的雙手白皙修長,輕輕拉著灰綠灰綠的桔子樹枝,讓平時再平常不過的樹枝也瞬間變得可愛而生動起來。
笙歌站在門口,看著劉海微微拂過眼簾,俊逸非凡的林裴,只覺得自己好似一不小心走進了名家筆下的水墨畫一般。
“哎裴子,你摘桔子咋也不曉得拿個框呢。”林姨說著,風風火火的走屋裏拿裝桔子的框去了。
林裴聽見聲音,轉頭看了過來。就看見一個穿著舊棉衣的少女站在白白的雪地裏,勾著嘴角沖他笑。靈動精致的小臉上,帶著他這時還看不太懂的覆雜情緒。
“裴哥哥。”笙歌笑瞇瞇的走到林裴身前,踮起腳尖,伸手挑起他的下巴,道:“你長得可真好看。”
林裴微微一楞,隨即哭笑不得。他這是被一個小姑娘給調戲了麽?
林裴已經十六歲,上高中了。眉目間雖然還有些稚氣,但也開始出挑的俊逸帥氣。他平時在學校也沒少接受女同學們暗送的菠菜,不過女同學害羞也只敢遠遠的偷看他,或者偷偷的往他桌兜裏塞信封和零食,還真沒哪個敢這麽大膽調戲他的。
林裴望著眼前身形瘦弱,看起來好似不過十二三歲的少女,回憶了一下才想起來,這好像是巷弄裏二號樓李叔叔家的女兒,叫……笙,對,李笙歌。
林裴初中就開始住校,即便回來也是待在家裏不出門,所以跟巷弄裏這些孩子並不熟悉。能記住笙歌的名字,還是因為一句詞。無心再續笙歌夢,掩重門,淺醉閑眠。
笙歌的眼角瞄到林姨過來的身影,立刻松開林裴的下巴,往後退了一步。不緊不慢的伸手在低矮的地方摘了一個橘子,慢條斯理的剝皮之後,掰了一小伴兒放進嘴裏。桔子很甜,還帶著點白雪的味道,很特別。
“林姨,你們家的桔子真甜。裴哥哥,你也償償。”說著掰了一半兒餵到林裴的嘴邊,小小的手指還好似無意一般輕輕撩過林裴溫潤的嘴唇。
如果說剛才還只是以為被調戲了,那現在林裴已經能確認,笙歌確實調戲他了。
“笙丫頭要喜歡,明兒個帶一點回去,反正這麽多,裴子從來也不吃,我和你林叔也吃不完。”林姨一邊說一邊將籃子放到林裴的腳邊,“裴子,你多摘點下來,明兒個讓笙丫頭帶回去吃。反正到時候結樹上也得給凍壞了。”
“林姨不用了,反正帶回去我肯定一個也吃不上,到時候還得連累你一起被念叨。我要是想吃桔子,就自己到你們家來吧。而且我有一些功課不明白,剛好裴哥哥在家,還能請教他呢。”
林姨本來就想讓笙歌做他們家的兒媳,自然高興笙歌多到他們家,多跟林裴接觸。
林姨一輩子沒有出過小鎮,沒什麽見識,也沒覺得讀書有多好。她的想法是,林裴高中畢業後就可以去廠子裏上班,到時候可不就得結媳婦生孩子麽。莫說這條巷弄,就是整個小鎮,也找不出一個比笙歌更好看的姑娘了。
“笙丫頭,那你就時常過來,天天過來更好。”
林裴哪能不知道他媽腦子裏在想什麽,微微蹙了一下眉頭,覺得有些無奈。
“我要是天天過來,林姨到時候可就該嫌棄我煩了。”笙歌一笑,側頭看向林裴,接著道:“而且裴哥哥恐怕也會煩我呢。”
這丫頭,人一點大,怎的那麽多的心思。看了一眼他媽瞪大的眼睛,林裴無奈一笑,道:“笙歌,歡迎你天天來我們家玩兒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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